教育歧视
民事权利
打击教育中的歧视
每个纽约人都有权不受歧视地学习。
纽约州总代理长詹乐霞的办公室促进法律下的平等正义,并执行所有纽约人的公民权利,包括不受歧视地上学的权利。
对于存在歧视学生的 “模式或做法”(包括官方或非官方政策)的州、联邦和地方法律,我们会调查与教育相关的歧视指控。
我们将歧视定义为受到区别对待,因为:
- 种族
- 颜色
- 宗教
- 残疾
- 民族起源
- 性取向
- 性别认同或表达
- 军事地位
- 性别
- 年龄
- 婚姻状况
- 家庭暴力受害者身份
我们打击系统性歧视,这种歧视已成为我们教育体系的一部分,影响着大量学生。 我们最近调查并解决了有关学区因种族而对学生进行不同纪律处分的指控,以及学区未能完全解决基于性别和种族的欺凌和骚扰的指控。
以下是我们最近行动的一些例子:
詹姆斯总检察长达成改革布法罗公立学校学生纪律做法的里程碑式协议 (2026)
司法部长詹姆斯达成协议,解决马马罗内克学校的歧视、欺凌和骚扰问题(2023)
司法部长詹姆斯努力保护变性学生的权利(2022年)
司法部长詹姆斯努力保护跨性别学生的权利(2021年)
司法部长詹姆斯起诉尼亚加拉惠特菲尔德中央学区未能保护学生免受性侵犯
我们还与纽约州教育部发布了联合指导方针:
要举报反复出现的非法教育歧视,你可以:
就非法教育歧视提出投诉
请致电: 212-416-8250 ,我们将表格邮寄给您。 然后将填好的表格邮寄给我们或传真至212-416-6030 。
电子邮件: Civil.Rights@ag.ny.gov
访问:纽约州人权部门网站
访问:纽约市人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