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式酒店

承租人与房东

公寓(condo)是多单元开发项目中的单一房地产单元,其中业主拥有以下两种权利:

  • 单位的独立(个人)所有权
  • 对建筑物的公共部分拥有完全的利益

购买合作公寓或共管公寓前PDF 版本

如何处理公寓管理委员会的问题

租户

租赁大楼的业主有时会决定将其大楼改建为公寓或合作社。 提交转换为公寓或合作所有权的发售计划的赞助商必须同时向所有记录在案的租户提供该计划的初稿(红鲱鱼)的副本。

如果您认为可能已提交改造您建筑的计划,或者您希望对已提交的计划发表评论,请拨打房地产金融局公共信息热线212-416-8122,以了解文件编号和提交日期。 您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指定的审查律师提出有关发行计划的任何意见。

如果您是租金稳定的租户,并且所居住的大楼正在改建或已经是公寓或合作公寓,并且您对房东或公寓条件有异议,请联系纽约州住房和社区重建部

如果您是某栋正在改建为公寓或合作公寓的大楼的市场价租户,并且您的租约即将到期,并且您有任何疑问,您可能希望咨询私人律师。 您可以在纽约州律师协会的网站上找到私人律师名单。

其他租户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