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来源歧视投诉表
在纽约州,业主、经理、经纪人或其他代表
- 根据您的收入来源拒绝向您出租、出售或租赁住房(少数例外)
- 根据您的收入来源拒绝您的住房申请
- 根据您的收入来源设定不同的条款或条件
- 宣传某些形式的收入(如第 8 条代金券)不被接受
提起投诉并不意味着您发起诉讼。 如果我们发现您投诉中提到的个人或企业存在某种模式,我们将保留您的信息。 总检察长不能提供法律建议或在法庭上代表个人投诉人。 如果您对您的合法权利或责任有疑问,请联系私人律师。
以下机构也许能够帮助您处理个人投诉:
- 纽约州人权部门:1-888-392-3644 或dhr.ny.gov
- 纽约市人权委员会: 311、1-212-416-0197或nyc.gov/cc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