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政策
澳大利亚总检察长詹乐霞的办公室(OAG)将根据 1990 年《美国残疾人法案》(ADA)第二章的要求,在其服务、项目或活动中不会歧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士。有关我们的 ADA 政策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OAG 根据《美国残疾人法案》发布的通知。
OAG 事件
如果您有残疾并希望参加 OAG 计划,您可以请求适当的帮助和服务。 我们的办公室通常会根据要求提供沟通辅助和服务,以允许人们参与 OAG 计划、服务和活动。 提供的便利包括手语翻译、盲文文件、为有言语、听力或视力障碍的人提供的帮助,以及 1990 年《美国残疾人法案》(ADA)第二章所涵盖的其他便利。
我们的办公室对政策和计划做出合理修改,以确保残疾人有平等的机会享受我们所有的计划、服务和活动。 如果您需要帮助或服务,或需要修改政策或程序,以参与 OAG 计划、服务或活动,请尽快联系 ADA 管理员。 请尽量在预定活动开始前至少 48 小时提出您的请求。
我们的办公室致力于满足所有合理要求。 然而,根据《美国残疾人法案》,我们无需做出会显著改变我们的计划或服务,或造成重大财务或行政负担的改变。
联系我们
要请求合理的住宿或表达对 OAG 计划、服务或活动不适合残疾人士的担忧,请联系 ADA 管理员:
ADA 管理员
212-416-8311
ADA.Administrator@ag.ny.gov
纽约州总代理长詹乐霞的办公室
28 Liberty Street
New York NY 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