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公室

总检察长在影响纽约人日常生活的事项上为所有纽约人的公共利益服务,执行法律以保护消费者、租户、患者、工人、投资者和慈善捐赠者。该办公室协调全州的民事和刑事调查,促进经济和社会正义,鼓励减少危害的公共卫生战略,保护该州的环境。

虽然总检察长独立于总督行事,但总督或州机构可以要求总检察长进行具体的刑事调查和起诉。 总检察长的权力还包括有组织犯罪工作队和医疗补助欺诈控制组的活动和调查。

该办公室雇用了1,700多名员工,包括调查员、分析师、科学家、法务会计师、法律助理和支持人员,以及700多名助理总检察长,在纽约州二十多个地点任职。 

行政部

行政司包括:

  • 行政事务局
  • 预算和财政管理局
  • 人文管理局
  • 信息技术局
  • 法律招聘局
  • 法律教育和专业发展局
  • 多元化与包容性办公室
  • 实践技术组

刑事司法司

刑事司法司由以下人员组成:

  • 定罪审查局
  • 刑事执法和金融犯罪局
  • 调查
  • 医疗补助欺诈控制股 
  • 特别调查办公室
  • 有组织犯罪特别工作组
  • 公共诚信局
  • 房地产执法股

经济正义司

经济正义司包括:

  • 反垄断局
  • 互联网与技术局
  • 消费者欺诈与保护局 
  • 投资者保护局 
  • 纳税人保护局

行政部

行政司包括:

  • 选民服务局
  • 政府间事务 
  • 立法事务
  • 常务律师办公室
  • 新闻办公室
  • 新闻和通信股
  • 记录访问办公室(信息自由法(FOIL))
  • 研究与分析部

区域办事处司

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的地区办事处帮助总检察长在全州各地履行基本的辩护、监管和平权司法职能。

每个地区办事处都要履行许多职能,其中可能包括

  • 在联邦和州法院代表州政府、州政府官员和其他政府机构并为其辩护
  • 处理索赔和防御性诉讼 
  • 进行社会和经济正义调查、诉讼和执法  
  • 禁止歧视并保护消费者、老年公民、租户、移民和其他人的权利 
  • 赞助社区外联和教育活动
  • 调解消费者欺诈案件 
  • 管理涉及慈善机构的监管事宜 
  • 处理精神卫生法案件
  • 为极端风险保护令(ERPO)提供便利
  • 执行《大麻法

社会正义司

社会正义司包括:

  • 慈善局
  • 民权局
  • 环境保护局 
  • 仇恨犯罪股 
  • 卫生保健局
  • 住房保护股 
  • 劳工处
  • 执法不当行为调查办公室 
  • 房地产财政局 

副检察长司

副检察长处包括:

  • 上诉和意见局
  • 刑事上诉和联邦人身保护令局
  • 法律图书馆

州法律顾问司

州法律顾问部包括:

  • 民事追回局
  • 索赔局
  • 诉讼局
  • 不动产局
  • 性罪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