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投票权法

John R. Lewis 纽约州投票权法案》(《纽约州选举法》§ 17-210)规定的预先批准审查于 2024 年 9 月 22 日生效。如果您是选举官员、立法机构或其他可以做出影响选举或投票的变更的个人或机构,如果您计划在此日期或之后做出某些变更,则可能需要申请预先批准审查。

阅读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关于预先批准所涵盖的实体和做法的初步指南,并查看收到的关于初步指南的评论

有关纽约州投票的更多信息,请访问我们的投票资源页面。 

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OAG)通过调查和处理侵犯投票权的行为,并确保纽约州的所有选举公平进行且不受歧视,从而促进和保护所有符合资格的纽约人的投票权。   

约翰·刘易斯《纽约投票权法》(NYVRA)

作为 2022 年颁布的一项州法律,《纽约州选举权保护法》加强了所有纽约人的选举权,包括历史上被边缘化和剥夺选举权的社区。该法律要求总检察长办公室在落实这些权利方面发挥作用。

纽约州选举权保护法》消除了各种障碍,保护所有符合条件的纽约人公平、公开、平等地参与投票。 

NYVRA 如何保护投票权

NYVRA 禁止损害投票权的行为。这些做法包括:

  • 压制选民是指使选民更难投票的法律和做法。例如,过去曾使用识字测试来阻止有色人种投票。如今,压制选票的做法包括在有色人种社区中缺乏投票站点。   
  • 稀释选票涉及削弱或限制一个群体的投票权,通常是通过用于选举代表的制度来实现的。选区的划定方式或用于进行选举的规则可能会导致选票稀释。
  • 恐吓选民是通过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破坏或其他伤害来影响个人的投票或登记而发生的。这可能发生在选举之前、期间或之后。
  • 欺骗选民包括向人们提供有关投票或选举的虚假信息。
  • 阻碍选民意味着干扰投票、计票、进入投票站或整个选举进程。

NYVRA对纽约地方司法管辖区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县、市、镇、村庄和学区:

  • 一些地方司法管辖区必须提交选举变更以进行预先批准。纽约的某些地区有侵犯投票权或公民权利、以更高的比率逮捕某些群体或有高度隔离的社区的历史。OAG民权局已在OAG的预审指南中初步确定了这些地点。如果这些地方正在考虑以某些方式更改其选举程序,则OAG或州法院必须先审查并批准这些更改,然后才能进行更改。该要求从 2024 年 9 月 22 日开始
  • 一些地方司法管辖区必须扩大对英语水平有限的选民的支持。除了联邦法律的要求外,这适用于纽约州的任何地方司法管辖区,例如,有一定数量的公民年满18岁,英语说得不够好,无法参加选举,例如县、市、镇、村或学区。当地必须提供语言援助,例如翻译选票和选民登记材料。该要求自2025年6月20日起生效

查看我们的 NYVRA 指南

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已发布指南,解释了NYVRA的预审程序,并初步确定了预审要求将于2024年9月22日生效时受其约束的地点和变更。 

还有韩文简体中文西班牙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