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投票权法案

纽约投票

纽约州总检察长詹乐霞的办公室(OAG)通过调查和解决侵犯投票权的行为以及确保所有纽约选举公平且不受歧视地进行,促进和保护所有符合条件的纽约人的投票权。   

有关纽约州投票的更多信息,请访问我们的投票资源。 

纽约州约翰·R·刘易斯投票权法案 (NYVRA)

NYVRA(纽约选举法第 17-200 至 17-222 条)是 2022 年颁布的一项州法律,旨在加强所有纽约人的投票权利,包括历史上被边缘化和被剥夺权利的社区。 法律要求 OAG 在执行这些权利方面发挥作用。

NYVRA 消除了障碍并保护所有符合条件的纽约人都能公平、公开、平等地投票。 

根据《纽约州投票权法》 某些司法管辖区若希望改变其投票或选举程序,必须事先由 OAG 或州法院审查并获得批准(预先批准)。 

如果您是选举官员、立法机构或其他可以做出影响选举或投票的变更的个人或机构:如果您计划在此日期或之后做出某些变更,则可能必须请求预先审查。 

2023年12月19日,纽约州总律师长詹乐霞办公室发布初步指南,解释了NYVRA预审批流程,并初步确定了需要遵守预审批要求的地点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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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 收到的评论 关于指导。 

NYVRA 如何保护投票权

NYVRA禁止损害投票权的行为。 这些做法包括:

  • 选民压制是指使选民投票变得更加困难的法律和做法。 例如,过去曾使用读写能力测试来阻止有色人种投票。 如今,压制选票的做法包括在有色人种社区缺乏投票站点。 
  • 选票稀释涉及削弱或限制一个群体的投票权,通常是通过选举代表的制度来实现的。 选区的划分方式或选举规则可能会导致选票稀释。
  • 选民恐吓是通过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破坏或其他伤害来影响某人的投票或登记而发生的。 这可能发生在选举之前、选举期间或选举之后。
  • 选民欺骗涉及向人们提供有关投票或选举的虚假信息。 
  • 选民妨碍是指干扰投票、计票、进入投票站或一般选举过程。 

一些地方管辖区必须扩大对英语水平有限的选民的支持。扩大联邦法律的要求后,这适用于纽约的任何地方管辖区,例如县、市、镇、村或学区,这些管辖区中有一定数量的年满 18 岁但英语说得或理解能力不足以参加选举的公民。 当地必须提供语言协助,例如翻译选票和选民登记材料。 此要求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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