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提供论文 个人服务通知 注意! 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OAG)不同意通过电子邮件向总检察长办公室的任何电子邮件帐户或通过传真向总检察长办公室的任何传真号码发送法律程序文件或其他文件。 面对面服务: 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的所有地点都可能受到安全和安保协议的约束。办公室可能包括额外的标牌,引导您前往特定地点。 有关索赔的服务和提交要求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纽约州索赔法院。 奥尔巴尼 总检察官办公室纽约州奥尔巴尼帝国广场司法大楼二楼 12224 营业时间:上午 9 点至下午 5 点 纽约市 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纽约州自由街 28 号 16 楼 10005 营业时间:上午 9 点至下午 5 点 根据总检察长的长期任命,首席检察官办公室的所有工作人员都有权接受CPLR 307(1)规定的个人服务。 或者联系离您最近的 地区办事处 。 28 U.S.C. § 1715:集体诉讼公平法 (CAFA) 在提交拟议的集体诉讼和解后有义务提供通知的被告可以将通知发送至: CAFA 纽约州总检察长 办公室自由街 28 号 15 楼纽约州 纽约州 10005 或者 CAFA.Notices@ag.n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