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歧视

民事权利

打击就业歧视

每个纽约人都有权在工作场所不受歧视和骚扰。  

我们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努力打击工作场所的任何形式的歧视。

对于存在歧视雇员的 “模式或做法”(包括官方或非官方政策)的州、联邦和地方法律,我们会调查与就业相关的歧视指控。

工作场所的歧视包括因以下任何 “受保护阶层” 而受到区别对待:

  • 种族
  • 颜色
  • 信条
  • 真诚地信奉宗教
  • 残疾
  • 民族起源
  • 性取向
  • 性别认同或表达
  • 军事地位
  • 诱发遗传特征
  • 性别
  • 年龄
  • 婚姻状况
  • 家庭暴力受害者身份
  • 逮捕记录或定罪记录

歧视还包括工作场所任何人基于这些受保护阶层的骚扰或持续的不受欢迎行为。

在纽约市,基于以下理由歧视工人也是非法的: 

  • 移民或公民身份
  • 性和生殖健康决定
  • 就业状况
  • 信用记录
  • 看护者身份

此外,雇主不得歧视在工作时间以外、远离雇主办公场所、不使用雇主设备或其他财产的情况下从事某些活动的工人。 这些活动包括: 

  • 政治活动
  • 合法使用消耗品,包括大麻
  • 合法的娱乐活动

为了解决工作场所的歧视和骚扰问题,民权局最近起诉了许多行业的雇主,包括餐饮和娱乐、建筑、医疗保健、保险等。

认为你可能是工作场所歧视的受害者吗? 阅读我们关于工作场所权利的常见问题

要举报工作场所反复出现的非法歧视,您可以: 

就工作场所的非法歧视提出投诉

致电:212-416-8250 将表格邮寄给您。然后将填写好的表格邮寄给我们或传真至 212-416-6030

电子邮件:Civil.Rights@ag.ny.gov

访问:纽约州人权司网站

访问:纽约市的人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