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受害者

《权利法案》

受害者有权:

  • 即使没有造成人身伤害,也可以免费获得一份警方报告的副本
  • 获悉刑事诉讼的情况。 向检察官提供当前地址和电话号码的受害人有权获知有关被告的以下所有信息:
    • 逮捕
    • 首次出庭
    • 在刑事诉讼期间获释
    • 认罪
    • 审判和判刑
    • 如果罪犯被判入狱,则最高和最低监禁期限
    • 任何假释听证会日期
  • 在重罪案件量刑时做出受害人影响陈述。该声明让受害者能够表达和分享他们对犯罪的感受以及犯罪对他们及其家人的影响。
  • 免除因犯罪而丢失或被盗的驾驶执照、许可证、登记证和车牌的更换费用
  • 让执法部门和检察官告知雇主,刑事案件可能需要缺勤或向债权人解释犯罪情况。
  • 在刑事诉讼中出庭作证、向检察官咨询或者依法行使其他权利时,免受雇主处罚。 雇主违反此法属于 B 级轻罪。
  • 向纽约州受害者服务办公室申请受害者赔偿和援助
    • 遭受身体伤害的受害者或谋杀受害者的亲属有权获得因犯罪而产生的自付费用。 这些费用可能包括修理或更换受损财产、支付收入损失或抚养费、医疗和咨询费、犯罪现场清理费或丧葬费。
    • 犯罪受害者还可能有资格获得必要出庭所产生的交通费用。
    • 绑架、跟踪和非法监禁的受害者可能有资格获得赔偿,以弥补收入或抚养损失、未报销的咨询费用和康复训练费用以及损坏的重要个人财产和安全设备的费用。
    • 索赔必须在犯罪发生后一年内或受害者死亡后一年内提出。
    • 受害者可以从警察、检察官、医院急诊室、受害者服务办公室或纽约州总检察长詹乐霞的办公室获取索赔表。
    • 其他项目也可以提供援助,例如强奸危机中心和家庭暴力及虐待儿童项目。 向检察官办公室寻求推荐。
  • 要求赔偿,并让检察官在法庭上提出这一请求。 受害者可以要求被告偿还因犯罪而损失的款项。 赔偿金额基于受害者可能拥有的关于受害者因犯罪而丢失的任何物品的任何证据(记录、收据)。 恢复原状可能是被告判决的一部分。
  • 免受恐吓、威胁或骚扰。 除了被告可能已经面临的任何指控外,恐吓受害者或证人也属于重罪。 如果受害者受到与其案件有关的任何人的威胁或其财产遭到破坏,受害者应立即联系检察官办公室和执法部门。 在涉及家庭暴力或其他暴力案件中,可以申请保护令。
  • 收到罪犯从惩教机构出狱、释放或逃脱的通知:
    • 检察官需要填写一份表格来帮助受害者了解情况。
    • 纽约受害者信息和每日通知(VINE)系统通过电话或互联网提供有关罪犯监护状况的最新信息。
    • 犯罪受害者和其他纽约人可以拨打1-888-VINE-4NY或(1- 888-846-3469 )或连接到vinelink.com以获取有关被监禁被告的信息。
    • 通过提供从检察官处获得的囚犯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受害者可以了解量刑和释放信息。
    • 受害者还可以向 VINE 注册,以便在囚犯获释时通过电话自动收到通知。

资源

犯罪受害者援助
ag.ny.gov/resources/individuals/policing-issues/victims-rights
1-877-462-4697

纽约州受害者服务办公室 
ovs.ny.gov 
1-800-247-8035

纽约州虐待和虐待儿童热线
ocfs.ny.gov/main/cps 
1-800-342-3720

纽约州家庭暴力热线
opdv.ny.gov 
1-800-942-6906

纽约州老龄化办公室老年人热线
aging.ny.gov 
1-844-697-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