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租户安全港法》证明经济困难
租户指南
《租户安全港法》(TSHA)下的财务困难防御
TSHA帮助住宅承租人和合法住户保住住处。
我欠房租。 TSHA 能如何帮助我?
如果您因COVID-19而无法支付房租(如,失去工作),如果您能在法庭上证明COVID-19对您造成了怎样的经济伤害,法官就可以阻止您因拖欠房租而被驱逐。
我还需要支付未付的租金吗?
即使法官可以阻止您因拖欠房租而被驱逐,您的房东也仍可以提供欠费证明,并要求法官作出罚金判决。 房东可以依此催收欠款。
我是否受到保护,免受其他驱逐程序的侵害?
TSHA仅适用于不支付租金的案件,不适用于延期诉讼。
我如何向法官证明我在经济上遭受了损失?
根据TSHA,承租人或其他合法住户必须证明他们因COVID-19而遭受了经济困难。 法官在认定经济困难时将考虑若干因素,包括:
- COVID-19 期间变化的收入
- 银行账户中的现金和钱
- 你能否得到:
- 现金援助(宾夕法尼亚州)
- 补充营养援助计划(SNAP 或食品券)
- 补充保障收入 (SSI)
- 纽约残疾津贴
- 家庭能源援助计划(HEAP)
- 失业保险
- 州和联邦法律规定的其他福利
传统财务困难文件的替代方案
TSHA规定法官“应考虑”经济困难因素,但未明确说明承租人需向法庭提交什么材料。
您可以通过工资存根、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单或账单证明遭受了收入损失。
如果您无法提供上述类型的证明文件,则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遭受了收入损失,包括您或熟悉您的情况的其他人提供的声明,证明您无法提供证明文件。
除工资单、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或账单外,您可以向法庭提出的证据示例:
- 您或与您同住的人的声明,详细解释了您的收入和公共福利资格的变化
- 2020 年 3 月 7 日之后减少工作时间或解雇您的雇主的声明
- 提供经济援助但在 2020 年 3 月 7 日之后停止提供经济援助的家庭成员的声明
- 失去收入的室友的陈述
- 您写的收据、备注或电子表格,其中列出了工作现金付款以及这些付款何时结束
- 显示收入变化的现金交易的PayPal、Venmo或其他在线支付记录
- 已付和未付工作发票
- 显示工作时间损失的时间表
- 显示2020年3月7日之后停止或变化的定期现金存款的银行对账单
- 关于由于缺乏托儿服务或面授学校而无法工作的声明
- 显示在 2020 年 3 月 7 日之后停止或变更的非正式子女抚养费(例如现金或补给品)的文件
- 证明您或您的家庭成员(包括子女)有资格获得政府福利的文件
- 证明COVID-19相关费用的文件,包括自付医疗费用和丧葬费用
我根据《紧急驱逐和止赎防止法》(EEFPA)提交了困难声明。这和 TSHA 一样吗?
没有。《紧急驱逐和止赎防止法》(EEFPA)以不同的方式保护租户。根据EEFPA,你可以签署一份困难声明并将其提交给法院,以阻止你被驱逐出境。该保护已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结束。如果您根据EEFPA签署了困难声明,即使在2022年1月15日之后,也请务必告诉法官,因为签署的声明可用于证明TSHA下的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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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 COVID-19 疫情期间无法支付房租或水电费账单的家庭提供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