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来源歧视

地方公平住房保护

亲爱的纽约人民:

纽约颁布了 “收入来源” 法,以保护使用社会保障、公共援助或住房券(例如第8条)的收入支付住房的纽约人的权利。如果你认为房东基于你的合法收入来源歧视你,你可能会有一些追索权。

我的办公室致力于确保所有居民在申请或支付住房费用时获得公平待遇。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疑虑,
请随时联系我们的民权局。

此致,
纽约州总检察长签名
司法部长莱蒂蒂亚·詹姆斯的头像

2019年4月12日,纽约修订了《纽约州人权法》,以保护所有纽约人免受基于合法收入来源的歧视。该法律适用于纽约几乎所有类型的住房。

法律规定,任何人根据你获得的合法收入类型拒绝向你提供住房都是非法的。

收入来源歧视通常针对那些合法收入来自薪水以外的其他来源的人,包括社会保障金、任何形式的政府援助或子女抚养费。 

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负责调查和执行合法的收入来源保护。如果您认为自己因合法收入来源而受到歧视,则可以向 我们的办公室在线投诉

以下收入来源受法律保护:

  • 任何形式的联邦、州或地方公共援助(例如现金援助)
  • 任何形式的联邦、州或地方住房援助(例如第 8 节优惠券)
  • 子女抚养费
  • 赡养费
  • 寄养补贴
  • 社会保障或补充保障收入 (SSI)
  • 任何其他形式的合法收入或政府援助

大多数财产都包含在2019年4月的《纽约州人权法》修正案中。 唯一的例外是:

  • 业主居住的一户或两户住宅
  • 相同性别人士的房产中的房间租金,例如大学宿舍或所有居民均为同性别的寄宿房
  • 供老年人使用的住房。

任何试图出租或出售住房单元的人都可能对歧视负责

这包括业主、管理公司、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合作委员会和公寓协会。即使当地法律或政策似乎要求基于收入来源歧视租房者,住房提供者也应承担责任

歧视行为的例子包括:

  • 使用诸如 “无第 8/节/无 DSS/无 SSI”、“无付款计划” 或 “公寓尚未获得任何代金券补贴的批准” 等短语的列表或广告
  • 以使用合法收入来源为由拒绝出租、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拒绝提供住房
  • 提供不同的条款或特权,或根据收入来源拒绝居民使用设施,例如屋顶露台,除持有代金券的居民外,所有居民均可使用

歧视行为可能以难以察觉的方式发生。以下例子也可能是收入歧视根源的证据:

  • 房东在计算公寓资格时拒绝将家庭成员的社会保障收入包括在内。
  • 经纪人得知潜在租户打算使用租金补助券付款后,引导该租户选择不太理想的公寓。
  • 经纪人坚持认为,潜在租户必须提供工作证明才能申请公寓。
  • 房东因为你的收入来源而提高了广告中的租金。

其他信息和文件可以帮助我们调查您的收入来源歧视投诉。  

投诉中应包含的一些有用文件或信息的示例(如果有)包括:

  • 提及基于收入来源的歧视的广告、房源或住房申请的屏幕截图或图片
  • 与所有者、经纪人或代理人发送的包含收入歧视来源的电子邮件、短信或其他书面通信
  • 与您交谈的使用歧视性语言的任何人的姓名、公司和职称

除了向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投诉外,您还可以通过 dhr.ny.gov向纽约州人权部提出申诉。

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民权局纽约自由街
28 号
纽约州 10005

civil.rights@ag.ny.gov
民权局
212-416-8250 

热线:
1-800-771-7755

听力受损:
1-8 00-788-9898

投诉表:
在线提交收入来源投诉

纽约州人权部福特汉姆广场
一号四楼纽约州
布朗克斯区 10458 

在以下网址查找地区办事处:
dhr .ny.gov

718-741-8400